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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市场报采访黎律师代理案件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  作者:人民日报市场报    时间:2012-10-30

问题土地上建污染企业(读者来信)

《市场报》 ( 2008-01-02 第06版 )

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丝网表面处理科技服务中心, 正在兴建中的项目,让当地百姓忧心忡忡。

  兴建中的该项目总投资18499.46万元,欲建设24座镀丝车间、40座镀网车间、28座镀网件生产线,年电镀丝网50万吨/年,占地约1000亩。有关专家指出,电镀厂的氢化钠溶液毒性极大,对人、畜、鱼类的生存危害也是很大,而且年电镀丝网50万吨的产量,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和环境污染的后果。

  不仅如此,服务中心所涉及的土地也存在权属争议。1976年,因为要建造粮食优种繁殖场,占用了东黄城村、西南黄城村约400亩基本农田及其他耕地,根据河北省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占用土地的通知》的规定:“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搞农副业生产,一律不准占用社队耕地。过去占用生产队耕地作为农副业及第二位办理征地或划拨手续的要退还生产队。”但时至今日,东黄城村等村民收回土地的愿望依然没有实现,这些土地都是上等的田地,现在仍然是耕地。

  为了要回被占的土地且阻止违法占地建设污染严重的服务中心,2007年9月,东黄城村村委会以安平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衡水市人民政府提起了土地所有权确权申请书;2007年11月1日,安平县受理了黄城乡人民政府土地确权申请,而东黄城村委会就成了被申请人。

  要建设服务中心,不但要占用存有争议的约400亩耕地,还要占用现东黄城村村委会发包给村民的耕地作为道路建设,这遭到了村干部的反对。然而,2007年10月23日,推土机平整了土地,黑黝黝的土被翻起,一大片麦苗地被从中切开几十米宽,形成了道路路基。争议土地的利用现状被强行改变了。

  当地群众向律师咨询,北京市承光律师事务所黎元君律师认为,由安平县人民政府受理土地确权案件是可以的,当地人民政府发展特色产业也应当得到支持,但一定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关于土地确权问题,不管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另外,若违规建设污染企业也是法律法规所不容的。

  (方正)

 《市场报》 ( 2008-01-02 第0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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