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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综合途径维权为我所核心竞争力 来源:黎律师代理案件采取综合手段依法维护  作者:黎律师代理案件采取综合手段依法维护    时间:2012-06-27

所谓“代理案件采取综合途径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是指我所根据委托人案情的实际情况,在法律的框架内或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用法律策划理论,采取多途径的正能量等手段编写案例书籍、拍摄案例视频、致发律师函或律师协调函、上报有关高层领导、反馈信息给媒体以影响对委托人法律问题解决的方法。

      

例如,天津市半个世纪3万亩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历经了三个村的三代人主张收回土地权属或者解决相关遗留问题的历史过程,但由于历史等因素一直未果。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还发生了肢体冲突而导致村民被打伤。群体事件发生后他们认为必须要有具有正义感、专业性的资深律师参与才能继续维权下去。但,他们在天津和北京咨询了相当部分资深律师而被泼了一身凉水,其原因是理由不成立和诉讼时效超过法律规定。当他们咨询我所黎元君律师时,我所要求他们提供历史以来维权形成的材料,经过分析判断我所为他们找到了维权的事实与理由。但仅仅有理由还是不够的,因为,半个世纪了经过了多少代领导之手没有解决,新接任领导一般不会改变历史认定的结果。于是我所黎元君律师着手运用法律策划理论,找出了向当地人民政府施加压力的方法,这就产生了《半个世纪土地之争》案例书籍,并传送给了几级领导,正如策划所预料的那样产生了连锁反应,该案例书籍被没收。但当地几级人民政府并没有就此弹压他们,二是召集法律专家、土地专家论证《半个世纪土地之争》案例书籍,并实事求是的予以了肯定。但问题还是不能有效解决。接着我所又向国土资源部提起行政复议,但国土资源部没有受理,回复认为应当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我所转而依法直接向国务院申请。国务院收到申请后,建议本案进行协调处理,这也是我所的追求的方法和途径。几经周折,我所和黎元君律师在没有被通知参加协调下,委托人与当地人民政府达成了和解协议,妥善解决了半个世纪的土地权属之争。本案可谓“运筹帷屋之中”决胜于程序之外!

半个世纪土地之争

《半个世纪土地之争》案例书籍是本案在半个世纪之后得到解决的核心因素。该书通过清楚的案件事实和充分的证据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支持得以成立事实与理由让维权能够站得住脚;第二,该书籍引起当地政府以及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而为化解矛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虽然该案例书籍不能通过出版社出版,但问题久拖不决,必然会造成对当地政府的不良影响;第四,和谐解决化解争议致各方多赢大家都可以接受;第五,策划《半个世纪土地之争》案例书籍与法律程序相结合促使矛盾的化解。可见,综合途径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在我国是必要的。

向国务院直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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