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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年的申诉---究竟为何如此执着永不放弃(1) 来源:黎元君  作者:黎元君    时间:2012-10-22

55年的申诉---究竟为何如此执着永不放弃(1

 

黎元君

 

 

笔者接触到一件申诉已经约55年的裁判和行政处理的案件,其性质为人民政府没收汉奸财产可能把第三人的财产没收了的、可能存在错误的案件。2008年春节前在杭州居住的周祖伟先生和妻子吴社勤女士寄来一大堆申诉材料 ,问我能否帮助他们继续申诉。他们觉得身心疲惫。是的,周祖伟先生在2004年患上癌症且年事已高,吴社勤女士还要护理周祖伟先生。他们要完成已逝世的先人的遗愿,洗清他们认为的冤假错案。

 

这么久远的、历史的、与汉奸有联系的案件可是一件十分严肃的案件,律师代理这些案件是要十分慎重的。

 

本案不能存在政治问题,即不能有反对或不满当时的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的行为或倾向;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之上。否则,谁敢冒这个政治风险去为申诉人维权”!

 

好在周先生和吴女士及其父辈的99%是爱国人士和共产党自己的人。周先生的爷爷周子豪先生解放前任上海法政大学的校长,解放后任浙江省文史馆馆员,1956年病故;父亲周思溥,又名周孟知,系浙江省民革成员,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医务所负责人,196812月文革时惨遭迫害而故。外公经颐渊,我国著名教育家及爱国人士;母亲经玉梅女士与我国原国家领导人廖承志先生夫人经普椿女士系亲姐妹。这一些背景资料使笔者觉得政治可靠!

 

不过,这只是周先生的亲属资料,那究竟是什么事情呢?这些事情是否是不可接受之案呢?其次,就是要把握申诉案件是否为可翻案之案件。

 

案情的起因是:19529月,周思溥的弟媳通过信函检举,其意思是,周思溥私营的同春医院四分之一的财产归其所有。周思溥曾将房产抵押出去,后赎金系汉奸周思靖的钱,应归还给人民。

 

信函发出后引起政府高度重视。1953125,原杭州市人民法院作出(52)财处字第205号决定,决定对周思溥在杭州市中山北路45号(现53号)假三楼300多平方米房屋一幢,以周思靖(周子豪之子、周思溥之弟,属抗战时汉奸)实际所有的财产予以没收。

 

有错必纠是我国的一个法律及政策原则,假如本案的处理在程序上、实体法律和政策规定方面确实存在问题,那就应当查清事实,依法和政策予以纠正;从当事人方面的权利来说,其享有申诉的权利并有权委托律师进行申诉;不管结果如何,他们认为采取正当的救济途径实现自己的愿望是必需的。可见,本案属于假定的可以翻案的范围之内。

 

本案没有政治问题,其案件也属于可以申诉的案件,但,作为专业律师而言,这些条件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对本案的基本事实或者说案件事实情况做一专业的梳理,以判断本案的处理是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存在严重问题、适用法律错误等。这样,代理本案才有一定的价值。道理十分简单,有些申诉案件的代理就像洗泥土一样,不管怎么”都是洗不干净的。

 

即使本案存在案件事实不清等问题或错误,也未必就能通过申诉程序解决矛盾。因为,这么多年了,当事人是否依法主张了权利,简单的说,就是诉讼或者有关时效是否超过期限等。如果这样,当事人的权益也不会得到保护。不过,有的当事人不会这样想,他们认为,时效是一个程序问题,只能阻拦时效实际的利益实现,但申诉是要得到的是对错误处理的理由或者让天下人都知道某某是冤枉的信息感受。

 

本案案情较为复杂,是经过了多次的复查处理均被否定的案件。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清理涉诉上访案件,对上访老户和影响重大的案件要公开听证。而作为周先生这位老上访户和其涉及要求赔偿约千万元的案件,当时却因癌症错过了这个机会。

 

笔者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梳理,发现了原处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政府和复查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以及周先生、吴女士等均未注意的问题,而且这些发现可能会使案件事实清楚、程序问题突显、适用法律错误凸现出来。

 

笔者在这里申明,这是为了公平正义和正确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涉及本案的承办人等有关人和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并无恶意。

 

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杜绝和禁止委托人采取非法的途径进行。这样做的好处,起码来说,使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免除了可能的干扰。

 

由于案件复杂,代理律师的观点也可能存在问题,所以将本案作为一个典型案例进行讨论,恭请网友评论判断!律师的武器弹药就是法律;律师是说理的,只能通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为根本指导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的古训至今未必就在中国行不通!

  

   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将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这是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认真学习贯彻这一精神,对于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本案可能与腐败没有关系,这只是在当时的历史状况下产生的极左的产物或后果,但,在当今的处理本案的过程中,笔者希望没有腐败的干预和介入。

 

(待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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